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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试行)》的通知

供稿: | 2018/1/11 0:00:00

工信厅办[2017]13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部机关各司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要求,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制定了《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试行)》,并报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同意,现予印发。请部机关各司局认真执行,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请各通信管理局、各省(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及时编制本部门的信息公开目录,并于20186月底前将本部门的信息公开目录报送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版发送zwgk@miit.gov.cn)。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71228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试行)》

  来源: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