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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好发挥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 以创新驱动引领城市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3/4/25 0:00:00 来源:


  近日,为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厅印发了《关于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措施》主要包含支持民营企业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成为科技型企业、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和基地等八个方面,旨在通过科技创新政策引导,帮助民营企业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增强发展后劲。

  “民营企业在就业、税收、出口以及人民生活服务方面承担着重要角色,同时,民营企业也是科技创新和市场创新的重要源泉。加大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支持力度,可以更好地激发经济创新活力,加快促进经济复苏。”IPG中国区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分析指出。

  “前引导、后支持”机制

  根据《措施》,围绕“六新六特六优”产业、“十大”产业链、“七大”产业基地创新需求,要集聚创新资源,支持民营企业科研攻关。

  为此,宁夏提出,持续推行重点研发计划“前引导、后支持”机制。

  其中,民营企业承担的“前引导”项目,重大项目按30%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支持 重点项目按25%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支持 一般项目按20%比例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民营企业承担的“后支持”项目,待验收合格后按研发总投入的30%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支持民营企业通过“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方式,充分利用区内外优势创新资源解决自治区关键核心技术难题,单个项目补助最高1000万元。

  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对民营企业牵头承担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按项目总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加快培育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对首次认定的自治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

  支持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设,对民营企业牵头组建的符合条件的中试基地按投资总额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对民营企业购置先进关键核心设备并应用的,按照已支付设备价格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

  同时,《措施》中还提出,要实施企业家创新精神培育行动,提高民营企业家创新意识、激发民营企业家创新积极性。

  主要支持措施包括,大力培育民营科技型企业,打造一批民营科技领军企业。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100万元奖补资金支持 对认定后三年期满再次评估合格的自治区瞪羚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补资金支持 对首次认定的自治区创新型示范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科技项目资金支持。

  此外,支持民营企业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和基地。对新获批的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支持 对新获批的自治区产业技术协同创新中心,一次性给予500万元支持 对新获批的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一次性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加大政策保障力度

  人才是科技创新的核心驱动力。

  为支持民营企业培育科技人才,《措施》提出,要加大人才培育引进力度,推动“政府引才”与“企业引智”双向发力,依托创新型企业大力培育自治区杰出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培养期内分别给予最高600万元、100万元、35万元专项经费支持。

  同时,围绕“六新六特六优”产业创新需求,加大科技创新团队组建和引进力度,对新批复组建的自治区科技创新团队给予最高200万元经费支持,对绩效评估为“优秀”的科技创新团队,给予50万元资金奖励 对企业全职引进的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科技创新团队,给予500万~1000万元经费支持 对企业柔性引进人才每年累计来宁工作2个月以上,在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带培带教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经评估按企业所付薪酬的30%每年最高给予50万元补助,最长补助3年。

  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还要精准注入金融“活水”。

  为支持民营企业用好科技金融政策,《措施》提出,要加大“宁科贷”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首贷最高500万元、续贷最高1000万元信贷支持 对其他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给予首贷最高300万元、续贷最高500万元信贷支持。

  此外,发挥科技担保基金增信分险作用,引导担保机构为科技企业提供单户最高2000万元融资担保服务。对民营企业实施科技创新活动发生的利息支出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承担国家、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获得项目贷款产生的利息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 对民营企业支付科技担保费用的按照实际支付费用的80%给予每年最高50万元补助 对民营企业投保科技保险险种的按照实际支付保险费的50%给予每年最高20万元补助 对民营企业利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生的评估费按照实际支付费用的90%给予每年最高50万元补助。

  而为了支持民营企业建设“双创”载体,《措施》还提出,对通过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备案的国家级众创空间一次性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通过认定的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一次性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

  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给予评价奖励,从B类升级到A类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一次性奖励50万元,从C类升级到B类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一次性奖励30万元,首次评价结果为A类的国家级众创空间、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分别一次性奖励40万元、30万元、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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